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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第2次報廢財物標售公告

一、法令依據: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

二、標售標的及數量:報廢財物乙批

三、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:底價新臺幣160,000元整、保證金新臺幣16,000元整

四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114年10月17日上午10時於本校行政大樓 1 樓會議室

五、投標及開標方式:通信投標,114年10月16日下午5時截標

六、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:得標人應於本校通知期限內一次繳清全部價款

七、點交期間及方式:繳清得標金之次日起七日內(含例假日),將標的物全數提清

八、投標須知、投標單等投標文件請下載附件

九、標售物效用按現狀辦理交付,品項及數量依現場為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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