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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第1次報廢財物標售公告

一、 法令依據: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
二、 標售標的及數量:報廢財物乙批
三、 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:底價新臺幣220,000元整、保證金新臺幣22,000元整
四、 開標日期及地點:114年4月15日上午10時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會議室
五、 投標及開標方式:通信投標,114年4月14日下午5時截標
六、 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:得標人應於本校通知期限內一次繳清全部價款
七、 點交期間及方式;繳清得標金次日起7月內將標的物全數提清
八、 投標須知、投標單等投標文件請下載附件
九、 標售物效用按現狀辦理交付,品項及數量依現場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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