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快捷EMS

mail國際快捷EMS操作手冊

國際快捷英文為International Express Mail Service(簡稱EMS)。

說明:國際航空郵件經商得外國郵政同意,在指定之城市間互寄或交由在寄達國提供遞送服務之

      民營公司,以最快捷方法處理,在最短時間內送達收件人者,稱為國際快捷郵件。

以文字或符號書寫於紙張、其他紙製品或其他印刷材料印製品上供瀏覽用,

  不具商業交換價值者,為文件類,得以國際快捷文件交寄,

  其他非文件類則須作商品交寄,並填寫商業發票或上網登記,

  茲列舉如下:

(一)文件類:私人信函、官方文書、政府公報、各類證明文書、護照、成績單、各類申請書、

              已書寫之筆記本、論文、樂譜、字畫、已書寫之卡片、已書寫之帳冊。

(二)非文件類:書籍、合約書、契約、目錄、已出版之論文、已出版之樂譜、字典、雜誌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相簿、相片、拼圖、貼紙、標籤、空白簿冊、紙張樣本、文具、空白信封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空白信紙、空白卡片、空白筆記本、裝框之字畫、月曆、印(圖)章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信用卡、金融卡、記憶卡、CD光碟片、呎樣。

註:國際快捷郵件重量在2公斤以內文件類比商品類便宜,重量超過2公斤以上,

    則文件類與商品類郵資相同。

一、美國政府為防止非法及危險物品進口,規定進口郵件須預先傳遞電子報關資訊

    (ITeM ATTribute information,ITMATT),寄往美國郵件率先實施,

    自108年7月1日起寄往美國之國際快捷商品類郵件請先使用

    網路交寄頁面自行登錄並列印發遞單商業發票俾利傳遞報關資訊,

    未傳遞報關資訊之郵件恐遭退回。

二、網路交寄作業說明如下:

(一)登入網頁(https://ezpost.post.gov.tw)

    或至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/郵務業務專區/快捷業務/國際快捷/國際快捷網路交寄。

(二)進入網頁可直接點選「國際快捷發遞單」選項使用,或選擇「註冊」後使用。

(三)進入「交寄國際快捷郵件注意事項」頁面,請點選

    「本人已閱讀並充分了解上述告知內容」。

(四)「國際快捷網路交寄資料」頁面,資料請以英文為主,輸入完成並「領號」後,

     自行列印國際快捷發遞單1式5份及商業發票1式2份。

(五)至郵局交寄時,請索取「裝寄國際郵件自印託運單、商業發票等文件封套

    (物料編號:98-00-17-08)」,將發遞單及商業發票等文件裝入封套內,

    並黏貼於郵件上。

(六)窗口收寄資料比對成功後,每件給予20元郵資折扣。

    (客戶自備郵票交寄者則不給予折扣)

(七)大宗交寄可於前述網頁「註冊」後,點選「下載批次資料範本」,依範本格式輸入

    大宗交寄資料後匯入。

寄往美國國際快捷注意事項海報